从投行到经纪业务,华龙证券近期屡接罚单,IPO路上合规问题反复曝出

美股新闻 2年前 (2022) 123meig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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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投行到经纪业务,华龙证券近期屡接罚单,IPO路上合规问题反复曝出
© Reuters. 从投行到经纪业务,华龙证券近期屡接罚单,IPO路上合规问题反复曝出

财联社7月26日讯(记者杨卉)距离上次接罚单才一月有余,华龙证券又遭双罚。

从业人员违规炒股屡禁屡犯,7月25日,新疆证监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因营业部负责人违规炒股,华龙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赵明与新疆分公司被双罚。

作为营业部负责人,华龙证券营业部负责人赵明不仅仅代客炒股,也假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因此被新疆证监局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措施,并对华龙证券新疆分公司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正准备奔赴上市的华龙证券,近期屡因合规问题受罚,今年6月15日,华龙证券就因蓝山科技案再收三张罚单。华龙证券已退休前董事长、当时分管投行业务的陈牧原,内核部门负责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胡海全和李纪元三人均受到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7月13日,中信证券披露了关于对华龙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辅导时间为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13日。

营业部负责人违规炒股

根据公告,新疆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赵明在华龙证券乌鲁木齐红山路证券营业部和澎湖路证券营业部任职期间,未能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的行为,违反了《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赵明被新疆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谈话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需在2022年8月10日上午10:30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新疆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与此同时,新疆证监局认为华龙证券新疆分公司内部监督管理不足,也未能有效防范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故决定对华龙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近年经营波动明显,合规问题频出

2001年5月,华龙证券由甘肃省人民政府筹建创立,主要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投资银行、证券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大股东为甘肃金控集团,持股16.30%,甘肃金控集团为甘肃国资委控股子公司。

近年来华龙证券也在筹谋IPO。2017年11月,由中信证券担任上市辅导机构,向甘肃证监局备案并获得受理;2018年4月,中信证券首次报送了辅导工作进展;7月13日,中信证券披露了关于对华龙证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2021年,华龙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7.35亿元,净利润7.2亿元,根据中证协披露的数据,华龙证券2021年以282.09亿的总资产在106家券商中排第63名,营业收入、净利润则分别位列行业第60名和第51名。

根据华龙证券财报,2017-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5.93亿元、14.21亿元、20.92亿元、19.0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18亿元、1.28亿元、3.65亿元、4.94亿元。

华龙证券近年业绩起伏不定,目前处于行业中游水平。华龙证券谋求上市已久,但近年来多因合规经营问题而频频遭罚。

值得注意的是,华龙证券2021年年报曾披露,该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多达15宗,起诉(申请)方皆为华龙证券。诉讼(仲裁)涉及金额总计约51.56亿元。

不久前的6月15日,证监会公示三则监管谈话公告,华龙证券因投行业务内部控制、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遭监管谈话。华龙证券退休的前董事长、当时分管投行业务的陈牧原,内核部门负责人、时任质控部门负责人胡海全和李纪元三人均受到处罚。

究其原因,证监会明确指出,因在蓝山科技精选层挂牌项目中,存在内控人员利益冲突、质控和内核部门对项目组落实质控及内核意见跟踪复核不到位等问题,故被监管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蓝山科技在当年9月便已申请撤材料,但相关处罚却并未因此终结。

无独有偶,就在5月,四川证监局下发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华龙证券一线员工周鹏飞私下接受客户委托炒股,成交金额1861.97万元。同样在无违法所得的情况下,周鹏飞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华龙证券自2021年以来已收到9张罚单。

违规炒股频发,一线分支机构、营业部合规问题需重视

梳理近期罚单,多数与违规炒股相关,而分支机构、营业部作为与投资者接触最直接密切的一线,依然存在合规管理缺失、内控不足的痼疾,更是此类罚单的高发地。

7月21日,宁波监管局就公布了一则投行人员违规炒股的行政处罚,涉事人员被罚100万元。

7月14日,陕西证监局公布一起券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炒股罚单,合计罚没1.2万元。

6月29日,海通资管前任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刘某,因违规炒股合计罚没金额高达1.09亿元,刷新近年个人罚金“纪录”,且刑事审判中尚未判决。长达七年委托下单24623笔,累计交易金额达146.82亿元,盈利5463.87万元。上海证监局责令刘某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刘某违法所得5463.87万元,并对刘某处以5463.87万元罚款。

无独有偶,6月27日,由于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和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的国盛证券客户经理柳中信,操作8个账户和配偶账户,买卖股票262笔至案发仍亏损。厦门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没收2282.99元佣金提成收入,罚款11414.95元。并需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处以3万元罚款。

频发的合规问题,也多数指向券商分支机构与营业部。

2022年6月8日,广发证券东莞长安证券营业部员工张某与天风证券李某,被广东证监局作出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监管措施的决定,违法事由为在外兼职并与他人签订相关协议,约定代客户管理账户并进行收益分成。

2022年6月2日,华林证券宁夏分公司财富经理万波,在2021年1月14日-11月29日期间,万波接受客户委托资金60万元,最终导致账户亏损18.81万元,宁夏证监局决定对华林证券宁夏分公司和万波开出罚单,并对万波处以10万元罚款。

2022年4月21日,辽宁证监局下发对信达证券阜新解放大街证券营业部的监管处罚决定,其称,该营业部存在原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替客户办理证券交易的行为,以及对客户在电话回访中反映理财经理承诺收益的违规线索,未及时予以核查处理。此外,在客户回访中存在工作人员诱导客户回答问题、未完整保存回访录音情况。

2022年4月14日,江苏证监局连发三张罚单,对中信证券江苏分公司以及两名从业人员分别采取责令改正以及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因其任职期间未能严格规范自身执业行为,存在私下接受他人委托进行股票买卖交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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