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信银理财7月来提前终止4只理财产品 并非行业个例 后期趋势如何?
财联社7月27日讯(记者 高萍)近期,多只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运作引发市场关注。信银理财一款理财产品于今日提前终止,在此之前多家银行或理财子公司宣布部分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在业内人士看来,投资业绩不及预期、理财产品设置了终止条款或资管新规前的产品新老交替等,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今年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中,多只产品持有权益资产,投资业绩不够理想、净值波动大等原因或引发提前终止运作。
展望后期,业内人士认为,全面净值化后,各机构在投研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差距必会导致理财产品业绩分化,因此少数净值型产品提前终止在未来或将是常态。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投研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权益类资产的投研能力,加快适应全面净值化的市场环境。
又一例 7月来信银理财提前终止产品达4只
今日(7月27日)信银理财智慧象固收增强 FOF 一年定开 11 号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在此前,该产品已于7月26日关闭申购交易。根据产品说明书,该产品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为5.40%,风险等级为PR3级(平衡型),运作起始日为2021年7月21日,到期日为无固定期限,首个赎回开放日为2022年7月21日,在2022年7月21日及2022年7月26日开放申购,之后以年为周期进行开放,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为0-20%。
财联社发现这并非是7月来,信银理财首只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在此之前,信银理财智慧象固收增强 FOF 一年定开9号、12号理财产品以及信银理财固盈象固收稳健半年定开 1 号理财产品均在7月提前终止,且属于第一个封闭期结束后终止产品运行。
根据信银理财官网,再早之前,信银理财固盈象固收稳健周开测试产品 1 号理财产品、信银理财多彩象稳享多资产一年定开 9 号理财产品、信银理财百宝象灵活配置稳健一年定开 2 号理财产品在6月提前终止,信银理财多彩象稳享多资产一年定开 8 号理财产品、信银理财多彩象稳享多资产一年定开 7 号理财产品、信银理财全盈象稳利宝纯债日开 3 号等理财产品也已在今年提前终止。
此外,近两个月还包括农银理财、盛京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机构将部分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诸如,农银理财“农银同心·两年开放”价值精选第 1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新客新资金专享)到期日原为2030年8月26日,但决定将于今年8月24日提前终止。从说明书来看,该理财产品为混合类(开放净值型)产品,产品成立日为2020 年 8 月 26 日,产品最长期限 10 年(取决于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条款或是否延期),每两年开放 1 次,业绩比较基准(年化)为 4.6%。
提前终止为哪般?
期限长达10年期以及无固定期限到期的理财产品缘何提前终止?
信银理财于7月提前终止的4只产品公告中,无一例外提及“经审慎评估本理财产品目前投资情况,管理人认为提前终止产品比维持产品运作更有利于保护产品持有人的权益”。农银理财对于“农银同心·两年开放”价值精选第1期人民币理财产品(新客新资金专享)提前终止的解释为:因预计后续市场不可控因素较强,本产品净值可能会产生较大波动,为更好的提供产品服务,保障投资者权益,计划提前终止该产品。
日照银行对黄海万利宝(20180104期)双季聚财半年定期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解释为,充分保障该理财产品投资者权益,避免因管理规模下降造成投资损失。渝农商理财对渝农商理财江渝财富天添金兴时6个月定开4号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解释为“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结合市场变化和投资安排,拟提前终止该产品。”
一位理财子内部人士表示,投资业绩不及预期、有终止条款设置或资管新规前的老产品新老交替等均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就今年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来看,多只产品持有权益资产,而业绩不够理想、净值波动大等或引发提前终止运作。
财联社发现,7月22日信银理财公告智慧象固收增强 FOF 一年定开 11 号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前,信银理财还在7月11日发布了一则公告,将上述产品业绩比较基准由“5.40%”调整为“4.55%”,并于7月22日生效。根据中国理财网数据,截至2022年7月21日,信银理财该只产品净值为1.0187,年化回报约为1.87%。另外,成立近两年来,截至7月19日农银理财“农银同心·两年开放”价值精选第 1 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净值为1.0717。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有多种。”融360数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亦表示,包括投资业绩不理想、触发提前终止条款、新老产品交接运作等。刘银平直言,近几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并不少见。
普益标准研究员董翠华称,资管新规发布以来,对于部分不符合新规要求且难以整改的产品,予以提前终止是必然措施。资管新规正式实施后,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理财产品在符合提前终止运作条件的情况出现时,仍有可能提前终止产品运作。
董翠华具体称,比如,由于市场行情的变化,预计未来收益下跌,甚至发生亏损,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发行机构也会提前终止产品运作,防止投资者利益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另外,由于利率水平下降和理财收益水平下降,部分高收益产品已难以维持原有的收益水平,甚至出现了资金成本收益倒挂现象,银行也会对这部分产品进行提前清退。
一位银行人士也表示,若是资管新规前的老产品终止,一般是按照资管新规要求提前终止;若是资管新规后的净值化产品终止,很可能是对理财产品线进行调整布局,提前结束一些净值表现不理想的产品。
理财产品业绩分化是趋势 机构需进一步加强投研建设
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对于投资者而言有何影响?刘银平称,产品提前终止可能会损害到投资者的权益,但是并不一定都是坏事,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在权衡各方面利弊之后选择提前终止产品,说明这比产品继续运作下去要更有利。不过,今后银行和理财子公司要合理设计产品的资产配置、业绩比较基准及期限,尽量避免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再次发生。
“未来仍然会有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发生。”展望后期,刘银平表示,不过总体来看占比并不高,且难以预判,所以投资者不必过于担心。
普益标准研究员王杰亦表示,全面净值化后,各机构在投研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差距势必会导致理财产品业绩分化,营销渠道优势和品牌效应则会进一步加剧市场的优胜劣汰,因此少数净值型产品提前终止在未来或将是一种常态。
“然而,投资者无需过度担忧产品提前终止的风险。”王杰补充道,一方面今年以来提前终止的银行理财产品占比很小,另一方面提前终止并不代表产品已经发生实际亏损。投资者应综合衡量管理人投研能力、产品过往业绩、产品投资风格及自身风险偏好、资金流动性等因素选取银行理财产品。
刘银平也表示,即使产品提前终止也不意味着发生亏损,如果产品投资业绩无法达到预期,提前终止之后再购买新的理财产品可能是个更佳的选择。
王杰建议,银行及理财子公司应进一步加强投研团队和投研体系建设,在渐进式开展权益类资产投资的同时,逐步提升权益类资产的投研能力,加快适应全面净值化的市场环境,谨慎行使提前终止产品的权力。
其次,理财产品发行机构应坚持规范产品设计与产品营销,客观评估和反映产品可能的收益与风险,精准定位目标客户群体,尽量避免投资者因产品收益不及预期而产生较大心理落差。此外,相关机构还应持续开展投资者教育,引导投资者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客观看待净值波动,防止大规模非理性赎回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