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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

FINRA存在也是美国金融市场发展成为自我监管的有效市场的重要一步。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成立于2007年,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由美国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 美国当时最有影响的证券业自律组织)和纽约证券交易所监管局(NYSERegulation, Inc.),合并发起成立。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主要功能是通过高效监管和技术支持来加强投资者保护和市场诚信建设,并主要负责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的交易行为以及投资银行的运作。作为非政府组织,FINRA存在也是美国金融市场发展成为自我监管的有效市场的重要一步。
功能职责
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成立的宗旨是保护所有在美国投资的个人,不论投资何种金融产品, 从贷款买房到投资公司,都能得到应有的权利保护和利益保障。其监管范围涵盖了证券业的方方面面,从注册和教育相关从业者和参与人员,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执行相关的法律和约束,到普及教育参与投资的公众和提供交易报告(trade reporting)和其余相关行业设备。金融业监管局给入行的个人及企业发放执照,制定他们的行为准则,检测评定他们对于法规的执行度,并在美证交会的监督下约束其下的企业及人员。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有权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处以罚款,暂停执照或从行业中吊销。 证券从业公司若没有受其他自我监管机构(SRO, 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监管,则需加入美国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组织,受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监管。金融业监管局的另一大作用是投资者教育,FINRA采取媒体宣传和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帮助投资者了解金融知识,熟悉基础的投资工具。此外,FINRA接手原“NASD投资者教育基金”,更名为“FINRA投资者教育基金”,资助投资者教育研发及培训项目。FINRA的官网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有关信息,帮助投资者明白投资、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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